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文化思想,全面检阅中国水彩画的创新发展和最新成就,关注中国水彩·粉画发展的学术热点,拓展水彩画艺术的多元表达形式,实现水彩艺术本体语言的探索与创新,进一步推动水彩画艺术高质量、创新性发展和优秀人才成长,中国美术家协会、黑龙江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决定举办“第十四届水彩·粉画作品展览”。现将本次展览的征稿事宜通知如下:
承办单位:中国文联美术艺术中心、中国美术家协会水彩画艺术委员会、黑龙江省美术家协会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王项、王菲菲、杜坤、杨萍、张慧芹、陈静、赵龙、段泽林、贺绚绚
展览由中国美术家协会在评委库中抽选专家若干名组成评选委员会,同时由监评委员会对评选过程进行监督。
(一)作品内容:作品应为2023年“第十三届全国水彩·粉画作品展览”以后创作的新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积极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围绕文旅融合、新质生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主题,描绘祖国建设、山川风貌、人民幸福的新气象新风采,展现中国人民踔厉奋发的精神面貌。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充分体现水彩画种特色,展现水彩画在新时代的融合创新发展。
(二)作品尺寸:作品自行装裱装框,装框后不超过180厘米(高)×150厘米(宽)。
(二)复评:初评入围作者按要求邮寄原作参加复评(收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作寄送请妥善包装并上保险,通过正规物流公司邮寄,防止邮寄中破损遗失)。作品须装镜框,镜面应选用有机玻璃或透明塑料膜,不得使用易碎材料,尽可能装入纸盒。镜框背面右下角请注明: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要求身份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作品名(与画面相同)、联系电话,并附《展览报名表》。初评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复评落选作品退件。
(一)本次展览中非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作者的入选作品具有加入中国美术家协会申请会员的积分条件一次(2分)。
(三)展览作品征集收藏遵循自愿原则。作品收藏费由收藏单位与拟收藏作品的作者协商确定。收藏单位向作者颁发收藏证书。
十二、凡投稿作者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征稿通知的各项规定和《中国美术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实施细则》。详细信息可登录中国美术家协会网站()查看。
来源:中国美术家协会(刊载此文重在交流与分享,若有侵权,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